根据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和培训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为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)项目入库储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时间
按照省财政项目入库时间安排,各地须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(融资促进处);
2023年拟支持的政策任务
一、贷款贴息资金
(一)扶持对象
2022年5月31日前认定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(含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)。
(二)扶持范围及额度
上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(时间、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),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%,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二、应收账款融资奖励
(一)奖励条件
在广东省境内(不含深圳)依法设立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,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。
(二)奖励标准
按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%的额度给予奖励。
三、“创客广东”大赛
(一)支持范围
1.支持举办赛事活动(含省赛和地市赛),用于支持赛事组织策划、场地物料、专家邀请、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。具体如下:
(1)省赛(含专题赛、省复赛、决赛)由省统筹举办,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,最高不超过680万;
(2)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,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。
2.支持获奖项目落地。对2021年“创客广东”大赛省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(深圳除外),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(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),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%给予奖励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(二)支持对象
1.有意愿承办省赛或举办地市赛,并按要求入库的地市;
2.符合条件的2021年“创客广东”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单位。
(三)工作程序
一是举办赛事活动。
1.提交项目入库申请。2022年7月15日前,有意愿承办省赛或举办地市赛的地市提交项目入库信息。
2.组织实施 2023年“创客广东”大赛。
(1)制定赛事方案。有关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2023大赛通知制定“创客广东”省赛、地市赛具体组织实施方案,包括承办单位、赛事赛程、专家评审、奖励激励等;
(2)组织赛事实施。有关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“创客广东”省赛、地市赛,积极发动辖区内的企业或团队报名参赛,通过公平公正公的评审方式决出获奖项目。其中,各有关地市要及时推荐入围复赛项目上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,具体时间节点以正式印发的大赛通知为准;
(3)报送赛事总结。地市赛结束30天内,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赛事总结(包括参赛项目数、对接龙头企业数、媒体报道数等)报我厅。
二是支持获奖项目落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