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 |
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|
申 请 条 件 |
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,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 1、主持制定过、或参与制定过国外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; 2、获得过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; 3、近三年承担过重点科技计划(火炬计划、科技重大专项、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、科技支撑计划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等)项目及其成果转化的企业; 4、拥有核心技术,三年内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数量和列入“重点新产品计划”的产品数量较多的企业; 5、近三年经济规模增长快、营利能力强的企业; 6、近一年对高端人才就业和税收贡献大的企业; 7、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出口额大的企业; 8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; 9、具有区域特色和示范作用的企业; 10、其它符合发展战略需求方向的企业。 |
支持领域 |
与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领域相同 |